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娄底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娄底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娄政务公开办[2020]1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情况,从政府信息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方面的情况和政务公开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就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中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中心信息科具体负责。为切实提高我中心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中心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技术科2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交易中心每天相关信息的发布与信息登记,每个业务科室明确了1位同志为信息员,负责业务信息收集,由信息技术科的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优化政务服务
为让办事群众和企业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以窗口、网站、宣传栏等为载体平台,通过公告、文件、办事指南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依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交易信息、娄底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指南、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曝光台等专栏,将招标中标等信息逐一上网发布。交易信息的公布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受众面,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共享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充分利用交易办事大厅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电子屏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当天相关业务,同时在办事大厅同步公开标室的相关情况,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三是按照省、市对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要求,科学规划软硬件配置,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适时推动交易网站改版,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板块功能,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服务功能和外宣形象。
(三)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梳理公共资源领域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构建全方位公共服务。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根据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一次性告知书,绘出流程“捷径”,最大限度精简办理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个性需求,确保清单、运行流程公开,全面提升服务平台建设质量。二是以宣传为载体,拓宽知晓渠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较多。为使市场各方参与主体更好地了解熟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心以服务标准化为抓手,努力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新模式,持续优化宣传举措,努力提升全社会政策知晓率,为各方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通过编制《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简报》,全面介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新出台的法规政策进行解读。三是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营造公共资源交易“绿色环境”。紧紧围绕“放管服”工作要求,按照“管办分离、阳光运行、网上交易、廉洁高效”的思路,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营造公共资源交易“绿色环境”。四是推进监“管”,促进交易公平公正。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对招标代理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活动规范开展,要求各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代理机构场内行为的通知》规范场内交易行为,统一标识着装,规范服务,切实加强对代理机构人员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动态调整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领域相关信息依法公开和共享。加大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及时向社会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中心首页开通了投诉受理平台、资讯投诉与主任邮箱,通过百姓投诉受理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同时进一步探索政府采购电子竞价平台的技术创新、流程优化、程序规范、标准统一,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确保交易安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
(五)政府信息网上公开
我公共资源交易网2020年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21378 个网站总访问量1737563 次。共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5560条,其中工程建设类信息902条,政府采购类信息3790条、产权交易类信息33条、土地矿产类信息367条,中介机构类信息357条,资讯中心类信息102条,交流互动类信息9条(主任信箱6条,调查征集3条)。所有主任信箱回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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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2208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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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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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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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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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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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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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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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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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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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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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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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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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目前虽已建成信息公开平台,但平台还在逐步完善之中,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尽完善,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加快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准确、有效,不断满足未来越来越多的入场项目交易信息全程公开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中心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围绕“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服务工作,做到受理申请及时快捷、审批事项公开透明、审批结果高效优质、一次性告知清晰明了,公布信息及时准确,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团队,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交易中心办理的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