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娄新土告字[2021]6号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储地[2020]-4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²)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上渡街道办事处梅苑北路与望城路交叉口西北角 |
8151.49 |
商业 |
40年 |
1.0<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1% |
1600 |
1600 |
20万元及其整倍数 |
住宅 |
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挂牌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30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2月7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18595101040004662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账 号:43001540069059888889
(3)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1913010129100079722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2021年2月7日16时前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该宗土地挂牌报价活动至2021年2月9日16时00分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新化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除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三)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新化县“QY2020005”《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四)该宗地连同地上建构筑物一同挂牌出让,竞买人报名参与该宗地竞买前,须根据<新解难纪(2020)49号>会议纪要要求,到县解难办缴纳213192元的地上建构物价款,由县解难办出具缴款证明,竞买人凭该缴款证明并足额缴纳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后报名参与该宗地竞买活动。如成交,竞买人所缴纳的213192元则做为购买地上建构筑物价款;如未成交,由县解难办在五个工作日之内退还地上建构筑物价款并不予计息。
(五)竞得人须按新政办法[2018]36号文件的规定,在申办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许可手续前,按计容面积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配套教育设施费。
(六)联合竞买协议内容须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七)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新化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九)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挂牌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8-6371183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8日